根据201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: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,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,了解基本情况。根据学院情况,现拟定入党申请人谈话方案。
一、谈话目的
谈话即是了解入党申请人思想状态,家庭、学习、生活、工作情况,同时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,引导激励申请人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、专业技能的学习,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。
二、谈话对象
本次谈话中,本科党总支共接收到2019级本科新生入党申请书201份,各专业分别:计大类: 59份,电子信息类:63份,轨道: 39份,自动化: 21份。2017级与2018级共计40份。
三、谈 话 人
本次谈话中,本科生党支部正式党员共18人、辅导员4人。相关分组另行通知!
四、谈话内容
1、肯定入党申请人积极提交入党申请书,追求政治进步的思想觉悟;
2、了解入党申请人思想状况、家庭情况;
3、了解入党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;
4、了解申请人对时事政治问题的了解和看法;
5、了解入党申请人学习、生活、社会工作情况;
6、积极引导激励申请人在政治理论、党的知识、专业技能等方面加强学习,努力提高;
7、引导申请人在团结同学、遵章守纪、班级建设、园区建设、公益活动中起带头作用,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。
五、注意事项及要求:
1、谈话人本人要熟悉党的基本知识、党员发展流程,例如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以及党员的义务、权利;
2、熟悉了解国家方针政策、时事政治,并对某些事件有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立场;
3、了解我校关于“优秀学生党员”和“先进学生党支部”的要求,并能在谈话中指导新生入党申请人;
4、谈话人注意谈话方式,语气温和,平易近人。谈话主要是了解情况、积极引导,帮助鼓励;
5、此项工作作为我院党员发展中的必要和创新环节,每学年秋季学期定期开展,建议谈话人一对一面谈,避免“一谈多”方式,注重谈话效果;被谈话人自行打印《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》(见附件)并携带个人入党申请书与谈话人谈话,谈话时携带记录表由谈话人填写,工作在一周内(10月14日-10月24日)完成,由各小组谈话负责人汇总本组记录表和入党申请书后,交至X9118温昕老师处。
7、注意:针对出生日期为2002年的同学(附件已标红),给予肯定和支持,告知其《党章》规定的提交入党申请书条件,提醒按年满18岁时间再提交入党申请书,可再次进行谈话安排(本次谈话可参与)。
信息学院本科生党总支
2019年10月10日